问题 | 公积金如何交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积金是由我们任职的单位来承担的,而非个人单独交纳。
目前,我国并未出台关于允许个人自行缴纳公积金方面的法规政策,各个地区也尚未设立可供个人办理公积金缴存的相关流程。 根据我国现行政策以及行业惯例,我们可以得知,住房公积金内部实际上包括了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即一方由单位直接垫付,同时另一方也须由员工自身承担起支付义务。 这个过程中,由公司负责代扣代交。 详细步骤如下所示:首先让我们来看一看企业如何进行公积金的缴费动作:第一类情况是,当所在的公司已经在本城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住房公积金的开户注册,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相关资料核实后,公司负责人便需要携带已批准的相关材料前往受委托的银行,为本企业所有员工办理公积金账户的建立手续; 第二类情况是,针对新建公司而言,这类企业必须在其成立之后的三十日内,履行作为新企业的义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缴费登记,并在随后的二十天内,本企业工作人员应携带着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批复文件原件,再赴受委托银行为全体员工办理公积金账户创建手续; 最后需处理的就是涉及合并、分离、撤销或是破产情况的企业了,这类企业需尽速在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机构变更或注销手续,并于办理完成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事项后第二十日获得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文件。 接下来,我将为详细介绍个人公积金支付环节中的相关步骤:首先在单位录取新员工时,企业应当在正式录用该员工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缴费事宜登记,然后持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的文件,去受委托银行办理新进员工的公积金账户创建或转移流程; 此后,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了雇佣关系,那么该公司也应该在解除雇佣关系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变更登记事务,随后拿着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核准文件,再次来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员工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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