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我钱不还去哪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拟依照法律程序向欠款人追偿债务,您可依法向欠款人所在之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但如被告的居所与其长期居住地点并不一致,您仍有权选择被告的长期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行使诉权。 若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您同样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倘若涉及多名被告,且各被告的居所或长期居住地分别位于不同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则上述各个基层人民法院均具有相应的司法管辖权。 因此,您可依据被告的实际居所或长期居住地,选择其中一家具备司法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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