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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是否有法律效力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不动产政策采用登记生效制,以此来看待房屋产权问题的话,房屋所有权的设立以及变更和转让都必须经过官方备案之后方可生效。
举个例子,如果是在婚前购房,那么婚后申请将另一方的姓名加入到房产证当中便是属于房屋所有权的更改登记的环节之一。
在完整办理完加名手续并且成功领取新型的房地产证书的那一刻,就标志着房屋所有权变动行为在法律层面上已经正式生效。
所以说,婚前购置的房产经过婚后加名这一程序后,房屋的所有权拥有者便从原来的买家转变为现在的买家与配偶共享所有权的局面。
仍旧以上述例子来说明,假如在结婚之前,房产是由男方的父母全额出资并以男方个人名义登记的,那么当时的房产就是男方的私有财产。
但是在结婚之后,男方同意将房产证上增加女方的名称,由此,房屋的所有人权就变成了男女双方共同拥有,而且共有的状态也被列为共同共有。
到了这个时候,这处房产就再也不能被视为单纯的男方私人财产,而应被看作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财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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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5: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