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执行指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之实行,乃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进行侦查过程中,针对现行犯罪行为者或重大涉嫌犯罪嫌疑人,在依据法律规定的紧急状况之下,依法采取剥夺其人身自由之暂行性质的强制措施,并对其实施过程的整体把控与自由裁量。
作为一项相对苛刻的强制保障手段,刑事拘留常在严格限定的紧急状态下采用施行。 在执行刑事拘留之际,须逐一遵守法定程序规范,如向被拘留人士出具拘留证明文件及通知其家属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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