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期房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作为合格的开发商,其从事开发经营活动的资格必须是完全且合法合规的。
具体而言,开发商需持有具备法律效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确保其所有开发活动均在此类资质许可的范围之内; 同时,开发商还应取得与开发项目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在签署预购房合约前,仔细查验房屋预售证件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若房地产开发商在未获取相应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便擅自出售期房,那么这种行为将被判定为非法操作。 3、购房过程中,务必重视并关注房屋的各项细节问题。 签订购房合约时,务必对房屋的应用总面积做出明确的标示,且对各个室内空间的面积及其相关信息进行详尽的登录说明。 此外,诸如电梯间、走廊、楼梯等按比例分摊费用的公共区域也需要得到精准界定。 4、关于诸如房产交付的截止日期这样关键的环节,约定应当十分严谨,并需列明逾期交房的违约条款以保障购房权益不受侵害。 5、必须记住,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署完毕后,还有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合同备案。 购房客户有责任自行了解开发商是否在合同订立后的30天内,按时前往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和备案手续,从而确保该合同的法律效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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