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内蒙古房屋拆迁超出百分之叁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拆迁安置房的超标面积应该怎样处理呢?当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提供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总建筑面积与其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之间存在差异时,若有相关规定,双方需根据该规定执行;如果合同中并未详细约定或是有关约定不够明确,便需要依据如下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当装修房屋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了3%,若屋主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应当依法得到支持。 其次,屋主也可以选择继续执行合同,若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则在3%以内(包含3%)部分的房价将由屋主以合同中的约定价格予以补足,而超出3%部分的房价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并且产权归属屋主所有; 反之,若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则在3%以内(包含3%)部分的房价及其产生的利息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退还给屋主,至于超过3%部分的房价,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会双倍奉还屋主。 总的来说,以上便是我作为一名专业律师对拆迁安置房问题的深入解答。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面积超出了合约但误差在3%以内的情况,通常会由买家自行承担,然而对于超过3%的部分,则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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