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提取条件及程序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积金提取条件有: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用于自住房的;出境定居的。流程有:提交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到受托银行支用公积金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