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关房产抵押贷款方面法律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地产抵押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2.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3.有良好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4.有适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并有能力定期偿还贷款的本息; 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不需要任何其他担保物。 5.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有房地产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地产权证和土地权证; 6.有合法有效的房屋龄不满十年的购房合同,已经或者已经支付了不低于购房全价30%的首付款; 已购买并办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偿还一年以上,上述贷款余额不足抵押房屋价值的60%,抵押房屋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 7.借款人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合同或协议; 8.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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