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未到期退房,费用如何计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期租未满之际提出退租要求,此举已构成违背租赁合约之义务,根据租赁协议中的规定或现行法律法规,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一般情况,如业主方提前终止租约,租房押金将不予退还。 然而,若租赁协议中并无明确界定押金属性或使用规则,则押金可暂视为租赁预付款项,无论何种情形均须归还。 在缺乏明确约定押金属性的基础上,押金的功能实则是为了担保住户不会对出租人的房屋及其内部设施造成任何损害。 因此,当租赁期间存在此类损害时,可从押金中扣除相关损失费用,待扣除该部分损失之后,其余款项仍需退还给业主。 若租赁期间并无误导性损坏发生,那么在租赁期结束or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时,业主应全额按照押金金额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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