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官司怎么应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己的答辩状。
2、答辩状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 3、被告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4、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5、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6、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 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己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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