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咸丰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一房二卖”(也称为房屋双重转让)的案件中,买方可据此行使法定权利,提议解除相关交易合同,索回先前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并向卖方索赔相应的经济损失;
此外,他们还拥有请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其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权利。 所谓“一房二卖”,是指卖方在同一时间内或者在前后相继的时间段里,通过签署两份买卖合同,将同一处特定房产出售给两位不同的买方。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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