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抵押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鉴定是否构成房产购买与抵押合同诈骗罪之际,我们首先必须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进行深入剖析。
若有人在签署或执行房产购买与抵押合同时,怀揣着非法占有的意图,采用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等手法,从对方当事人手中骗取了大量财物,且其数额达到了一定程度,那么此类行为便有可能被判定为合同诈骗罪。 更为详细地说,倘若某人自身并不具备实际的购房能力或抵押物,却通过签订虚假的房产购买与抵押合同,从对方当事人那里获取了财物,那么此种行为就可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中所述的“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或“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两种情况,进而构成合同诈骗罪。 若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该法律条款,此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可能被处以罚金或者单处罚金。 若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若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实际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这些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涉案金额、犯罪手段以及犯罪后果等等。 只要案件中的行为符合上述法律条款中的任何一种情况,且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定标准,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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