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安置房一房二卖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一房二卖”构成侵占罪之情形颇为错综复杂。
其一,“一房二卖”之行为或涉嫌合同诈骗罪,需依据实际情况审慎判断是否存在非法占有之意图。 而对于侵占罪之认定,则须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 3.数额较大; 4.拒不交还。 在处理“一房二卖”相关事宜时,若卖方在明知自身已无法履行对首位买方所签合同之义务之际,仍然与次位买方签署合同并收取款项,便有可能触犯侵占罪。 在此种情况下,受害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展开调查。 此外,受害方亦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退还购房款项并赔偿相应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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