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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票应当载明什么事项
分类 公司经营-股权
解答
律师解析: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三)股票的种类、票面的金额以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应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普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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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2: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