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扣车扣多久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进行扣留的期限通常是30天。
其一,倘若需要对车辆展开检验、鉴定,那么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的那一天起往后数5天内,交通管理部门必须通知当事人前来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其二,要是交通管理部门已经通知了当事人,但在30天过后,当事人仍未前来领取车辆,并且经过公告3个月之后,当事人依然没有领取,这种情况下,交通管理部门就会依法对扣留的车辆进行处理。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只要经过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扣留车辆的期限是可以进行延长的,但最长不能超过60天。 总而言之,扣车的时间会因为检验、鉴定等各种情况而有所差异,最终的扣车时间应以实际的处理情况为准,当事人需要及时关注相关事宜,避免因未及时领取车辆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小李受伤,交管部门扣留其车。30天期满,因需检验鉴定,期限延长。鉴定结论确定5日后通知小朱领车,但小朱超30天未领,交管部门公告3个月后小朱仍未领,交管部门准备依法处理车辆,小朱称不应处理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交管部门最初扣车30天符合规定,后因检验鉴定延长期限,在鉴定结论确定后按规定通知小朱领车,程序合法。 2、小朱超30天未领且经公告3个月仍未领,交管部门依法处理车辆是合理的,小朱主张缺乏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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