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不赔受保人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有权选择向被保险人或受害者直接支付保险金额。然而,若在救援受伤受害人的紧急时刻,保险公司有必要承担起支付或垫付相关抢救费用的职责时,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正式通知且经过仔细查验核实后,应尽速向医疗机构进行支付或垫付。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购买保险之后,若不幸发生了保险事故,除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之外,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所谓“保险事故”,即是指在保险合同中所明确记载的风险发生后,所导致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不良后果。而保险人则需对此类后果的产生负有赔偿经济损失或履行保险金给付的法律义务。在我国,为了更好地区分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人们通常会将人身保险中的保险事故称之为“保险事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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