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子的尾翼保险公司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处理保险索赔申请的相关事宜中,主控方始终与被保险人保持紧密沟通。通常情况下,标准的理赔付款程序是保险公司会首先把应赔偿的资金递交至被保险人手中,然后再由他(她)将其转给事故中的实际受害方。
然而,若被保险人无法提供一份详细且明确的授权委托书,表明他(她)愿意让受害人直接从保险公司那里领取理赔款,那么保险公司是绝不能擅自将理赔款交付给受害人的。 2.对于因事故引发的被保险人和第三者的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以及中断通讯等问题,以及因车辆保险事故导致的任何精神损失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均会将其视为交通事故的间接损失,并拒绝给予相应的理赔。 3.简单来说,保险事故发生过程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被视为事故的直接损失。例如,汽车碰撞导致车身受损,行人因碰撞而骨折或内脏受伤,甚至店铺被撞毁等情况。这些事故的直接损失往往是定损员在现场查勘或者确定赔偿金额时可以直观看到的。 4.而事故的间接损失则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一段时间之后才出现的损失项目。例如,店铺因为被车撞坏而停业或停产所带来的经营损失;电线或水管被汽车撞破,导致停电及停水所产生的经营损失等等;甚至当汽车撞伤他人后,受伤者可能会向车主提出索要一笔精神损失费等。这些间接损失在事故发生时通常不会被定损员纳入赔偿范围,但是在事故发生一段时间后,许多人才会逐渐认识到该事故已经产生了诸多其他的额外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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