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事故认定责任书就可以取车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签订事故认定责任书并不能马上就把车取走。
在遭遇交通事故后,车辆往往会被扣押起来,这是为了进行检验、鉴定等一系列工作。 只有当这些检验、鉴定工作全部完成,并且相关部门规定的期限也到了的时候,如果没有其他必须继续扣押车辆的情况,像肇事逃逸这类的,这时候才具备取车的条件。 详细来说,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从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确定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数五天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应该通知当事人去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 要是经过通知后,当事人超过三十天还不去领取,并且经过公告三个月还是不领取的话,那么对扣留的车辆就会依法进行处理。 所以,可不能想当然地觉得签订了事故认定责任书就能够把车取走,这得要看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到底是怎样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认为签订事故认定责任书后就能马上取车,交警按照规定将车辆扣押进行检验、鉴定。小朱不满,与交警产生争议。鉴定完成后,依据规定,从鉴定意见确定日起5天内通知取车,逾期30日且公告3个月不领取则依法处理。 案情分析: 1、小朱存在误解,按照规定,签订责任书后不能马上取车,需完成检验鉴定且无特殊情况才可取车。 2、交警部门的做法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按流程操作扣押车辆、通知取车和处理逾期未领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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