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全责已签字还可以复议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全责后即便已经签字,依然有申请复议的机会。
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的三天之内,当事人具备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的权利。 此复核申请需明确载明复核请求、理由以及主要证据等内容。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当事人的书面复核申请后的五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倘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并且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其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该诉讼已被法院受理;其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其三,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其四,车辆在道路以外的区域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所以,只要未出现上述这些情形,同时也满足申请复议的其他条件,那么当事人是可以进行申请复议的。 这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让他们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有更多的机会去争取合理的结果。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小朱全责,小朱已签字。但小朱事后认为认定有误,在收到认定书后的第二天准备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然而小胡称既然已签字就不能复核,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虽已签字,但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只要未出现法定不予受理情形,就有权申请复核。 2、小胡的说法错误,复核申请明确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等内容,签字不影响小朱的复核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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