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书一年后还能复议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从交通事故责任书出具那一刻起,往后的一年内都可以去申请复议。
这里有一点得特别留意,那就是申请复议是有很严格的条件以及期限要求的。 要是超过了一年这个期限,一般情况下就没办法再进行复议。 申请复议的时候,必须要向作出责任认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一份书面申请,并且要清晰地说明复议的理由以及依据。 复议机关会仔细地对原来的责任认定进行审查,然后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所掌握的证据来重新做出判定。 不过,如果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已经生效了,并且也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了,再去申请复议可能就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 因为一旦责任认定生效了,通常就会成为后续在赔偿等相关事宜处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依据。 总而言之,大家一定要时刻关注复议的期限,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去申请复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书。一年多后,小朱才想起来要申请复议,他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了书面申请。部门以超过一年期限为由拒绝受理,但小朱认为虽然超期但自己有特殊情况应该被受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从交通事故责任书出具起一年内可申请复议,小朱超过期限,部门拒绝受理符合规定。 2、小朱虽认为有特殊情况,但法规明确了复议的严格期限要求,在无特殊规定的情况下,超期则丧失复议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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