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有没有提到债务问题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中关于债务问题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对债务问题有着全面且细致的规定,具体体现在多个方面: 1.合同编中的合同之债: 在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合同是常见的法律行为。 当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就有义务按照约定全面、妥善地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需按时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买方则要按时支付相应的价款。 若一方不履行或者不恰当履行合同义务,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比如未能按时交货,可能就需要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尽快交付货物;若货物有质量问题,要采取补救措施,如更换、维修等;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需进行赔偿。 2.侵权责任编中的侵权之债: 当行为人因自身过错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并造成损害时,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比如,某人开车时因疏忽大意撞伤行人,就侵害了行人的身体健康权,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若其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同样要承担侵权责任。 3.总则编的基础规范: 总则编规定了民事主体的责任承担能力等一般性规则,明确了债务的履行主体等基础问题,为债务相关问题提供了基本准则。 此外,民法典还对债务的履行、抵销、提存等具体问题作出详细规定,有力保障了债权债务关系的稳定与公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小朱向小李供应货物,小李按时付款。但小朱未能按时交货,且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小李拒绝付款,双方就责任承担产生争议。此外,小胡开车疏忽撞伤小静,就赔偿问题双方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在小朱与小李的合同纠纷中,小朱未按时交货且货物有质量问题,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小李有权拒绝付款直至小朱履行相关义务。 2、小胡开车撞伤小静,侵害了小静的身体健康权,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若小胡无法证明自己无过错,需按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3、民法典总则编的基础规范明确了债务履行主体等基础问题,为这些债务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基本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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