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领取遗失物时应履行哪些义务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权利人曾经公开悬赏招寻遗失之物,则领取该遗失物品之际,务必依照原先之承诺遵循相应义务。
在权利人接收并占有遗失物之后,理应立即向拾取者或相关执法部门全额支付因妥善保存遗失物而产生的所有必要开支。 若是权利人曾以悬赏方式寻找遗失物,领取遗失物之时也需按期信守承诺。 至于拾得人私自占有遗失物的行为,将无权要求权利人分担其对遗失物的保管费或其他相关支出,同时也无法迫使权利人按照原先承诺履行对应之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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