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撤销权在法律上是指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撤销权,亦被称为可撤销合同之撤销权。
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赋予了撤销权人能通过单方面的意志表达来撤销已经成立并生效的合同这一特权。 相较于绝对无效的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则属于相对无效的范畴,即在撤销权人为其所享有权力决定放弃行使并且尚未对该权利加以处分和执行时,原合同仍对各方主体保持法律约束力,具有相应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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