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的车一方要卖还没过户如何阻止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车主未能完成车辆所有权的转让手续,买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催告函,双方应共同商讨并确定过户履行期限;
此外,买方亦可采取直接视为合同违约的途径,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实施必要的补救措施或进行相应的损失赔偿补偿,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最后,历经诉讼手段的解决方式,例如,如法院裁定卖方仍旧未能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利依法申请法院介入强制执行程序,并在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后,展开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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