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可以注明违约金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金事项是完全可行的,这其中不仅包括违约导致的经济损失的具体金额,还包括其具体的计算方式。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欠条上也应附带注明违约金的相关条款。 然而,若违约金的数额明显低于实际所遭受的损失,那么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违约金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增加; 反之,若违约金的数额过高,则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 即便已经支付了违约金,但违约方仍然需要继续履行其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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