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能收取违约金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当事人有权自行设定违约金的数额。
若欠条上明确规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债权人便有权利按照所约定的金额来追索违约金。 倘若约定的违约金远低于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债权人则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提高违约金的额度; 反之,若违约金的约定过高,导致超出实际经济损失过多的话,债务人亦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减少违约金数额的申请。 由此可见,欠条确实具备收取违约金的功能,然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与实际损失保持相对平衡,并且最终的裁决权将归属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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