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总找你借钱也不还该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发现您的友人频繁向您借贷且未及时偿还债务,您享有合法权益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得以维护。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理所当然地担任债权人角色,而被诉者则担纲债务人的职责,即您的这位朋友。 为了启动诉讼程序,您需明确提出确切的诉讼请求,如呼吁友人归还借贷资金与相应利息。 同时,您需要提供详尽的证据支持,例如借贷关系的真实性、借贷金额以及逾期未偿状况等信息,以便法院能够对您的诉讼请求予以全面考虑。 倘若您在撰写起诉书时感到困扰,您有权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导致执行程序暂时停止,例如您的朋友表示愿意延迟执行,或者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其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 又或者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亦或是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在此种情况下,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中止执行。 待上述中止执行的情形消除之后,便可恢复执行程序。 若您的朋友依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您有权继续推进执行程序,直至债务得到完全清偿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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