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65岁的老人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65岁老人没有偿还能力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民事债务方面 1.暂时无偿还能力:在现实生活中,有些65岁老人可能由于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暂时失去经济来源,从而暂时没有偿还能力。 这种情况下,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后,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债务。 例如,老人可以和债权人协商,制定一个合理的分期还款计划,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逐步偿还欠款。 2.永久无偿还能力:当老人因为身体原因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就属于永久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 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会通过详细的财产调查来查明实际情况。 一旦确认,一般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债务就此消失。 如果后续老人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比如通过继承、接受赠与等方式获得财产,那么执行程序将会恢复。 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方面 若老人确实没有赔偿能力,很可能会出现执行不能的状况。 但要是有其他亲属出于亲情等原因,自愿代为赔偿,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是被允许的。 总之,确定老人没有偿还能力时,必须通过合法程序认定,比如由法院在执行阶段进行全面、细致的财产调查等,以此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65岁的小朱欠小李债务,后突发疾病失去经济来源暂时无偿还能力,双方就还款计划产生争议。另有65岁的小胡因身体原因丧失劳动能力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小胡接受赠与获得财产,引发是否恢复执行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暂时无偿还能力的情况,经债权人小李同意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后,小朱可以分期偿还债务,双方应协商制定合理还款计划。 2、小胡永久无偿还能力时,法院经财产调查确认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理。后续小胡获得财产,执行程序应依法恢复,以保障债权人权益。 3、若老人无赔偿能力出现执行不能状况,亲属自愿代为赔偿是被允许的,且认定老人无偿还能力需经合法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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