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立案需要什么证据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欠债未偿还的案件立案时所需提供的主要证据类型主要包括如下几种:
首先是借款合同或者借据,它能够直接明确地验证出双方之间确实存在着借贷交易及其详细约定; 其次是转账记录,例如汇入银行的流水账单、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完成的转账记录等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物来证实款项的实际交付情况; 再者就是催款记录,这其中可能包含短信通知、微信聊天记录以及电话录音等,它们的目的在于证明您曾向借款人积极主张过还款事宜; 最后,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证人的证言也是可以被采纳为有效证据的,只要他们能够证明借贷事实的确切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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