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有房子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所面对的被告拥有房屋但却未履行付款责任,建议您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诉讼,并提交书面形式的起诉书。
倘若难以独立完成起诉书的撰写,也可以选择口头方式提出诉讼,由法院工作人员在录音录像后,将相关内容如实记录并通知相关对方被告。 在起诉书中,请务必详细陈述对方未付款项的详细信息(币种、数量及最后的期限),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借款协议、资金流转凭证以及第三方见证人的证词。 与此同时,您需在起诉书中明确陈列出您的法律请求,即要求被告立即偿清所有债务,并视情优先支付逾期利息或违约金。 若对方仍旧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此时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报执行。 执行程序通常涵盖财产调查、财物保全以及强制执行等环节,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在整个诉讼及执行期间,人民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案情状况对对方的主要财产实施财产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乃至公开拍卖,直至达到偿清您所申请债权的目的为止。 倘若对方的房产属于其仅有的可执行财产,法院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公开拍卖或者变卖,旨在尽快满足您的债务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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