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没有任何凭证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处理过程中,若借款人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并且未能提供书面借据或者其他明确的证据材料以佐证借款实际发生的情况下,债权人(即出借人)仍然有可能通过收集并运用其他类型的证据来尽可能地证明借款事项确实存在的事实真相。
举例来说,债权人可出示相关的转账记录、诚信可靠的证人证词、详细且具有说服力的录音录像资料以及可信度较高的手机短信或微信聊天记录等辅助性证据以谋求证明曾经发生过的借款行为。 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交充足可靠的间接证据并顺利取得法院的采信证明这些证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的话,便可以将其作为确立事实定案证据,进而为债权人主张的诉讼请求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由此可见,即便债权人在手头缺乏直接的书面证据的情况下,仍有着寻找和搜集其他种类证据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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