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人借钱不还五百块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遇有人恶意拖欠五百元债务,您可毫不犹豫地向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
在诉状中,作为原告(债权人),您需阐明自身与借款纠纷间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明确揭示被告(债务人)身份,详细阐述具体的诉讼请求(即请求归还借款)以及相应的事实与理由(例如借款事实及其债务人未按时偿还欠款的相关情况)。 此外,原告还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并附随被告人数的副本。 倘若书写起诉状确实存在困难,您亦有权采取口头起诉方式。 此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将如实作好笔录,并告知对立方当事人有关内容。 若经起诉后,被告仍未能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我国法律赋予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如实施限制其出国、在征信系统记录违约行为、公开披露其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措施,以此对其施加压力,促使其严格遵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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