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期不还起诉胜诉了人跑了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债务方未能按时归还所欠之款而胜诉之后采取规避行为,那么国家相关司法机关便可依法对其资产进行搜查、扣押、冻结、转移以及变卖等行为。
若债务人未依法院判决书中的执行通知书执行相关义务,则法院可以采取上述诸项强制性措施。 在面对债务人妄图躲避执行的情况下,法院亦有权利采取其他多种举措如限制其高级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等,进而促使债务人履行自身应尽义务。 若债务人依旧违反法律规定,试图逃避偿还职责,那便只能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依法发出强制执行请求,从而采用一切必要的合法途径有力地维护债权人的应有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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