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借了800块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如您的好友向您借取了八百元人民币后未予归还,那么您是完全有权向我国司法机关递交民事诉状,要求予以解决争端。
在此之前,请务必确认您自身与此案件存在着直接且密切的利益关联,也就是作为债权人的身份; 同时,您必须明确地指出被告方的身份(即您的这位朋友),以及您所主张的具体诉讼请求(如要求还款)及其相关的事实依据(例如借款的实际发生情况及还款期限的约定)。 为了正式启动诉讼程序,您需将上述内容写入一份正式的起诉状之中,并且根据被告的人数递交相应数量的副本,以便法院能够进行后续处理。 若您对于起草起诉状感到困扰,您也是可以选择以口头方式来表述诉讼请求,由法院工作人员进行记录,并将相关信息传达给被告方。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您的朋友未能履行法律文书中所规定的义务,我国司法机关有权对其采取一系列的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其出境、在征信系统中记录其失信行为、通过媒体公开披露其不履行义务的信息等等。 总而言之,您完全有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向我国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您的朋友尽快偿还借款。 倘若您的朋友仍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我国司法机关将会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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