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欠钱不还且无财产,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债主与借款人之间若存在着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话,债主为了切实保障自身权益、达到追回借款的目的,是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的。
负责审理此案的人民法院依据法律法规公正裁决出最终结果后,所做出的判决具备严格的强制执行力。 因此,倘若有欠款未偿还并经法院判定,尽管现阶段借款人仍无力偿清全部款项,但是是可以暂停执行该部分补偿措施,等到债务人恢复足够的经济收入和机动资金后,逐步履行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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