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欠条的诉讼时效怎样计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设定还款期限的欠条: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其诉讼时效应当自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算起,共需要历经三年。 在此需特别提示的是,这类诉讼案件的基本(基本)法律关系应当以此为准。 2、关于未设定还款期限的欠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发布的《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清偿债务却出具未标注还款日期的欠条时,诉讼时效应自何时起算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的明确指引: "在双方原有的协议中,供应商交货后,订购方需立即支付货款; 然而订购方在收货之后却无法支付货款,经供应方同意,书写了一份未标注具体还款日期的欠条。 依照相关条律,此种情况应当被视为诉讼时效的中断。 如若供应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仍未提出诉讼请求,那么诉讼时效将自供应方向订购方开具欠条之日起算的次日后逐渐重置。 "基于上述原因,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理应自该欠条开具之日起便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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