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人分别签保证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保证人分别签保证合同一般是有效的。
2.在法律范畴中,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的一种约定。 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其债务时,保证人需按照事先约定来履行债务或者承担相应责任。 3.当有多个保证人分别签订保证合同之时,只要这些合同的内容都符合法律的规定,具体而言,就是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其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可信,合同的各项条款都得明确清晰等。 如此一来,这些保证合同就会各自独立地生效。 4.每个保证人都要依据其在合同里所约定的保证范围以及方式,去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倘若其中有一个保证人切实履行了保证责任,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他既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以弥补自己因履行责任而遭受的损失,也可以向其他保证人进行追偿,让其他保证人共同分担相应的责任。 5.总之,多个保证人分别签订的保证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能够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为债权人,小李和小胡为债务人。小朱分别与小李的保证人小丽、小胡的保证人小静签订保证合同。债务到期后小李未能偿还债务,小朱要求小丽履行保证责任。小丽履行后向小胡和小静追偿,小静认为自己的保证合同与小丽无关不应分担。争议点在于保证人之间的追偿关系。 案情分析: 1、小丽和小静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均有效。 2、按照合同约定,小丽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小李追偿,对于向小静的追偿,需看保证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若无则小静的观点有一定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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