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债务婚后二人共同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之后的婚后共同债务是由夫妻双方一同来承担的。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夫妻双方一起签名,亦或是夫妻中的一方在事后予以追认等呈现出共同意思表示时所背负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而背负的债务,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就应当一起偿还。 然而,如果夫妻中的一方能够拿出证据,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了这是个人债务,又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已经约定好归各自所有,并且债权人也知晓这个约定,那么这样的债务就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应由债务人自己去承担。 总而言之,离婚后婚后债务的承担情况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形来进行判断。 如果在债务承担问题上出现了争议,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来加以解决,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妥善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对于一笔债务的承担产生争议。该债务是小李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借。小朱认为此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应共同承担。小李则称能证明与债权人约定为个人债务,不应共同承担,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若小李能提供证据表明与债权人明确约定此为个人债务,按规定此债务为小李个人债务,小朱无需承担。 2、若小李无法提供证据,且此债务确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依据《民法典》,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朱和小李应共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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