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欠债女方承担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在债务承担方面有明确的规定。
男方的个人债务,一般情况下是由男方自己来负责偿还的。 然而,倘若此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为了家庭的正常运转而购置大件物品所借的债务,或者是与女方一同经营生意而欠下的债务,那么女方就需要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像男方为了给孩子买台钢琴,向他人借款,这就属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女方得一起承担偿还义务; 又如夫妻俩一起开了家小店,进货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女方也不能置身事外。 但要是该债务很明确是男方个人用于自己的消费,且与夫妻共同生活毫无关系,那女方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关键就在于判断这个债务的用途到底是不是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相关。 所以,不能简单地说女方就一定得承担某种责任,而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致分析。 如果对某一具体债务的性质以及承担方式存在争议,那么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是一个可行的办法,让法律来公正地判定各方的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有一笔债务。小朱称该债务是为给孩子买钢琴所借,要求小李共同承担。但小李认为小朱没有证据表明此债务用于孩子买钢琴,可能是小朱个人其他消费,双方就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债务确实用于给孩子买钢琴,这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小李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若小朱无法证明,且该债务实际为其个人消费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按照规定小李无需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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