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夫妻财产怎么分割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决担保人夫妇财产分割问题时,首要任务便是明确何种财产为双方共有的,而何种则为各自所有。
通常而言,在夫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所获取的包括薪资、奖金以及生产经营收益在内的各类收入均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而另一方面,一方在结婚前便已拥有的财产,以及因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用等,皆可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在涉及到担保债务的情况下,若担保责任所引发的债务是为了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所需,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很有可能需要动用到夫妻共有财产以承担此项责任。 然而,倘若担保人为个人擅自作出的担保行为,并且该行为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通常情况下,仅需由担保人的个人财产负责偿还相应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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