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个人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处理过程中,若涉及到任何一方所背负的个人债务问题,那么应当由其本人全权承担还款义务,而不牵涉到另一方的偿债负担。
这其中包括了因参与赌博、吸食毒品等非法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在未经配偶同意或该笔借款并未被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债务等等。 然而,在实践操作中,如何准确地区分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往往是一项较为复杂的任务,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分析,例如债务的具体用途、形成的具体时间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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