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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一方的债务离婚了需另一方承担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内,其中一位配偶若以其个人名义,并且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限度,而产生的债务,那么在离婚之后,这位负债的配偶将不被要求对此负责。
然而,如果这项债务是被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支出、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或是基于夫妻两人都同意并认可的情况下产生的,那么有责任承担这份债务的那一方应该是他们的另一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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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0:2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