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另一方不知情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之中,如果一方在借贷行为中产生了债款而另一方并未知晓其详细情况,就必须对债务的性质及资金使用目的进行深入剖析,以此来判断这笔债务是否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般而言,若该笔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亦或是没有得到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支持,那么对于这方面的债务,未获知悉详情的另一方通常不需承担还款义务。 举例来说,如果某一方因为参与赌博、吸食毒品等非法活动而产生的债务,或者是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债务,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些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得到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支持的,那么这些债务均不应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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