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有债务怎么判决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妇决定分开之际,有关债务问题的裁决往往遵循如下原则:若所涉债务属于夫妇共有的责任,那么它们应当通过共同努力来予以清偿;
反之,若是某一方的个人债务,便应由该方独自承担。 而所谓的夫妇共有债务,通常涵盖了由夫妇双方共同签署或其中一方在事后来予承认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由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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