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逮捕是多少天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通常为七个自然日。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某个已被拘留的人员进行逮捕,该机关应在完成拘留程序后的三日内呈交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 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中,申请审核批准的时限可以延长一到四个自然日。 针对那些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严重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其申请审核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 在此期间内,人民检察院必须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拒绝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应该在接获此通知后立即释放当事人,并向人民检察院通报执行情况。 如发现仍需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者,应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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