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其中一方的欠款,另一方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期间内,对于其中一方所承担的债务,另一方如何进行处置,我们应该依据其所欠债务的具体性质以及使用目的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与判定。
例如,若所欠债务主要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之需,那么此种情况往往被视作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须承担起相应的偿还责任。 然而,如若所欠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合理范畴,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系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领域,甚至也没有得到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支持,那么这种情况下,该笔债务通常会被视为个人债务,另一方则无须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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