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存在借款合同关系时,合同双方可以就发生违约情况下应支付的金额进行事先约定,既可选择确定违约后需支付固定额度的违约金,亦可设定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具体计算方式。
若在合同文件之中已经详细地列明将律师费用列为违约赔偿的其中一项,那么在借款人发生违约行为之际,出借方便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向其索要相匹配的律师费用。 若借款合同中的律师费用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并且借款人确实出现违约行为,出借方可依据合同条款向借款人提出支付律师费用的要求。 若借款人拒绝履行该义务,出借方则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决借款人支付约定的律师费用。 倘若借款人对律师费用的约定持有异议,认为过高或者不合理,他们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适当降低违约金。 总而言之,借款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律师费用条款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若借款人发生违约行为,出借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向借款人索要律师费用。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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