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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钱不还要离婚怎么办理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如若夫妻其中一方于婚姻持续期间所借款项,确实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此种债务应归属为夫妻共同负担之范畴。
然而,如债权方能提供充足证据证实此款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共同生产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见而产生之,即便该款项由单独一方以其个人名义借贷,亦应视为夫妻的共同债务。
反之,若此类债务并非源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权方无法证明其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存在共同意见表达,那么,此类债务就有可能无法被判定为夫妻共同承担之范畴。
当面临离婚时关于共同债务的处理问题,夫妻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若协商无果,夫妻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寻求法院对债务予以明确划分的清晰判令。
若是债务得到确认为夫妻的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对其进行偿还。
然而,若债务被界定为某一方的个人债务,一般情况下应当由该方单独负责清偿此责任,但是,这一点可能会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方式而发生变化。
在实践中,需根据各个具体情形,深入剖析债务的性质及用途,以及夫妻双方的财产组成及各自对于债务分担的意愿,进而依法做出公平且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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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3: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