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对共同财产需共同履行义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具有普遍的共有义务。
具体而言,这些共同义务包含如下方面: 首先,家庭的日常消费和各种必要开销等,都应由共同财产承担。 其次,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所有负债皆视为共同债务,因此,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债责任,且连带责任不可分离。 倘若无法全额偿还,剩余部分则由个人应继续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为了保障共同财产的安全与稳定,夫妻当中一方为维护经营所支出的费用,须从共同财产中获得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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