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期两地分居,离婚时财产债务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当夫妻因故分别居住时,他们之间取得的财产若未作明确规定,则应该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并于离婚之时进行合理的分割分配。
而对于此时期内产生的债务问题,具体需要依据债务产生的具体原因及债务人在此期间所取得的财产的实际用途来做出判断。 在夫妻处于分居状态的过程中,另一方背负的债务若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的开支上,那么它就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有责任负责偿还这笔债务。 首先应使用夫妻双方现有的共同财产来清偿这部分债务; 一旦共同财产无法完全覆盖债务,双方还将以协商的方式确定如何进行债务的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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